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责任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后,必须同时具备如下5个 要件,其所在单位才能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1)劳动者必须处于法定劳动年龄阶段,一般是年满18周岁 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如果劳动者不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则不是劳动法意义上“适格”的劳动者,这样的劳动者 与所在单位之间不能构成劳动法律关系,只能构成劳务法律关系, 这样的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一般不适用于劳动法调整,而 是适用民法调整。 当然,出于对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的特殊保 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 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 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全部
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后,必须同时具备如下5个 要件,其所在单位才能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1)劳动者必须处于法定劳动年龄阶段,一般是年满18周岁 以上,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如果劳动者不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则不是劳动法意义上“适格”的劳动者,这样的劳动者 与所在单位之间不能构成劳动法律关系,只能构成劳务法律关系, 这样的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一般不适用于劳动法调整,而 是适用民法调整。
当然,出于对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的特殊保 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 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 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 待遇;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 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 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符合法定条 件的劳动者必须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 后,所在单位才会为其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 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书面劳动合 同,但是劳动者事实上已经成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单位的成 员,并为其提供有报酬的劳动,接受其管理,就可以构成事实劳动 关系。
(3) 劳动者必须有人身伤害事实,且与工伤事故之间存在因 果关系。人身伤害一般包括致伤、致残、致死三种情况,工伤赔偿 只能基于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事实,因此这里需要 排除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的人身伤害以外 的财产损失;二是劳动者虽遭受了人身伤害却不是由于工伤事故 造成的。
(4) 劳动者的人身伤害必须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 判断劳动者的人身伤害是否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一般 掌握“三工”原则,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只要是在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由于工作原因所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一般都 属于工伤事故。
工伤事故还包括职业病,任何职业病都不可能与 工作环境无关,都必定符合“三工”原则的要求,也都属于工伤范畴。另外,有些事故虽然不符合严格意义上的“三工”原则,但符 合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可以视为“三工”原则的拓展和延伸,所 以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一些“视同”工伤的情形。
(5)工伤事故的发生不是劳动者故意所为。工伤事故发生 后,遭遇工伤的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便构成了一种损害赔偿的 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并不因工伤劳动者自身是否存在过错而 发生改变。换言之,只要不是劳动者出于自杀、自残或报复等动机 故意造成工伤事故,即便劳动者自身对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存在过 失,如不按规章制度办事等,用人单位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排除自己 应当承担的工伤事故和工伤赔偿责任。
当然,用人单位承担工伤 事故责任之后,仍然可以按照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对有过失的劳 动者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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