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我购买了一套房子,这房子的修建地盘是一开发商向某单位购买的,但他又与该单位协商好了,修建房子以单位集资名义修建,(这样开发商少交税费),我在这里买了一套,(我不是该单位的职工,我们这栋楼的住户都不是单位的职工).当然,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开发商说明了为了少交税费就按集资形式签订的,房屋购买价是按市场价购买的.现在房屋的产权证办下来了,但我看到我们的证上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划拨,我看其他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出让.我们花同样的钱,怎么会不一样?我不知道划拨和出让的性质有什么区别?这对我们的权益有损害吗?特别是经济上的权益有损害吗?如果有,我们该怎样办?
单位
少交
开发商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