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简称总量控制,是将某一控制区 域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采取措施将排入这一区域的污染物总 量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以满足该区域的环境质量要求。总量控制是环保领域的基本制度,也是国际上普遍实施的一项制 度。 我国的总量控制的探索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一些地 方认识到了达标排放不能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提出了总量控制 的目标,开展了总量控制的试点。198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 环境保护会议,国家环保局提出了同时实行浓度控制和总量控 制的污染控制对策,确定了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的方向。 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 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创造条件...全部
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简称总量控制,是将某一控制区 域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采取措施将排入这一区域的污染物总 量控制在一定数量之内,以满足该区域的环境质量要求。总量控制是环保领域的基本制度,也是国际上普遍实施的一项制 度。
我国的总量控制的探索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一些地 方认识到了达标排放不能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提出了总量控制 的目标,开展了总量控制的试点。1989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 环境保护会议,国家环保局提出了同时实行浓度控制和总量控 制的污染控制对策,确定了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的方向。
1996年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 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创造条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同年,国务院批复同意“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计划,总量控制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
“九五”期间全国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基本完成。然而“十五”期末, 我国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大多超额完成,只有环境保护的指标 没有完成: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大大增加,化学需氧量仅 减少了 2%,均未完成“十五”计划削减10%的控制目标。
2006年,“十一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减少10%作为约束性指标。“十一五”期末化学需氧量、二氧 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 45%、14。 29%,超额完成减排任 务。
“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在“十一五”化学 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的基础上,新增了氨氮、氮氧化物两项指 标。同时,在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流域、海域专项规划中,还 要控制重点重金属、总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国家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 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要减少10%。在法律上,《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 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对总量控制已经作出规定。
此次《环境保护法》修订,将总量控制制度确立为环境保护的 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