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大致经过:今年5月29日,我驾车正常行驶(40码左右),一辆无牌摩托车横穿马路,倒致碰撞。我送摩托车驾驶员去医院,垫付了全身检查的所有医药费,摩托车驾驶员检查无事,3日后出院静养,我的车经检测后也从交警部门取回。如今已过去一个多月,保险公司赔偿需要交警责任认定书、和病人病历,但对方不配合,上上星期摩托驾驶员到交警部门取车说交不起交警部门的押车费,一个孩子在上小学、一个孩子还在喂奶期,我于是交了他的押车费500元给交警,交警给我开了票,他才取了车。
我叫他把病历等理赔的相关材料给我,他说当时受伤的手部没完全康复,还要观察一星期。。。。。。
如今早过了一星期,对方杳无音讯了,但案件一直拖着结不了,交警的意思可能是双方责任各半,我承担对方医药费和误工费;对方承担我的修车费,但对方没买保险连押车费都付不起,何谈修车费?我前后帮对方垫的医药费、自己的修车费、对方的押车费在一块有6000左右了,对方不给我病历,也不配合交警结案,我该怎么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赔偿?该不该起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