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保险法》中规定,受益人是指财产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成为受益人。对还是错?为什么???麻烦各位专业人士解答,谢谢~!!!
不对
问题比较矛盾。财产保险合同不用约定受益人,
保险法12条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打个比方,甲三天前买了房子,2天天买的全额保险,保险价值15万,1天前以15万转让给乙并交付和登记过户。
今天房子发生保险事故全部灭失。 假如买保险时甲约定他是受益人,那房子灭失时甲去保险理赔可得15万。甲加上卖房子的钱,得款30万,乙什么也没得着。到赔15万。
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局面,
物权法也规定,物权转让,主权利转让的,从权利也随之转让。所以保险法12条规定了财产保险理赔时要具有保险利益。约定受益人也是白约定,
人身保险合同有受益人,见保险法39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成为受益人”————对的。 根据保险合同,可以约定受益人,是选择性条款,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