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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怎么办

女儿今年大学毕业,刚将户口从原籍迁出,现在还没有落到集体户,但她现在要办理结婚登记,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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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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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因为《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而你女儿刚将户口从原籍迁出,现在还没有落到集体户,还没有属于自己的那张集体户口单页,且 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只有在落下户口,有了属于自己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才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让你女儿抓紧时间办理落户手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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