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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起诉卖家

  去年10月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子,是直接做更名的,签订了合同,并且缴纳了8万的押金(中介监管),原先签订的合同没有规定多长的办理时间,后来房东说因为开发商更名,要等90天以后才可以做这套房子的更名,于是又补签了份协议,规定在10年3月时要完成更名手续 现在房东说更名做不了,要退单,并且不同意赔偿8万违约金,现在准备起诉房东,主要有几个问题 因为合同中有一条,如果因开发商不同意或者政策问题,无法达成交易,三方免责,我起诉房东的话,如果房东一口咬定是开发商不同意做更名,那我是不是输定了 但是补充协议中又有写,如果在10年3月前没办法完成更名手续,算房东违约,这两条好像有冲突 因为合同是到10年3月的,那我是不是要等到明年3月,才能起诉房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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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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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两个协议并没有什么冲突。补充协议规定在10年3月前完成变更,前提是开发商同意或政策没出现改变,这份补充协议没有撤销原先规定的免责内容。 2、如果房东一口咬定是开发商不同意做更名,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如开发商的表态文书等,这时关键就要看开发商意思表达了。
  如果开发商站在对方立场,你这官司就凶多吉少了。     3、在协议履行期间,你不能起诉,只有待到协议期限到了,对方违约不履行协议内容才可以起诉。 4、如果是由于开发商不同意造成无法变更,不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为你们已经签订了免责条约。如果是卖方单独违约,就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违约金(前提是你们的协议有注明交付定金,如果是注明订金,就无法要求双倍了)。

2009-12-24

69 0
    1,原本补充协议中约定了在10月3日前过户,这个补充协议应视为对原合同的补充,协议真实有效,双方应予履行。 2,现在中介又说无法过户,在法律上属于预期违约,只要你能证实其明确表示无法过户,则不必等到原约定日期即可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
   3,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因开发商不同意或者政策问题,无法达成交易,三方免责”这样的条款对你极为不利,当初签订这份合同时显然有欠考虑,但是否必输无疑,倒也未可知。  个人认为还是有一线反败为胜的机会。
  请看《合同法》以下条文。本案情况在房价如此飞涨的情况下故意拖延后再毁约显然属于故意造成你方重大财产损失,或者至少也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况可以请求法院变更该约定。就算拿不到房子法院在赔偿问题上应该会对你方酌情予以考虑。
   4,最差情况,你的押金还是要的回的。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2009-12-23

41 0
这种问题建议你还是请律师处理

2009-12-23

74 0
  案件涉及金额大,且案情复杂的建议您尽快咨询当地律师或者委托代理。 1、现在也可以起诉,因为合同一方已经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 2、重要的是证据的问题,你起诉的话,对方为了免责可能说是因开发商问题不能过户,但是对方就要对此主张举证,你们就要对其质证。
  
  如果开发商和对方串通一气,你想反驳他们的证据就很难。建议先动手收集证据。 3、注意违约金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押金不是定金,一般对方违约不能双倍赔偿。 4、押金在中介,既然合同因开发商或者对方无法履行,押金应当退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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