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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转包

甲承包某农场(松树林)割松香,然后转包给乙,口头协议约定:1、10月份前由甲完成转包手续即让该农场与乙签定承包合同。2、乙支付承包费18万元。乙支付15万元后甲反悔,不再打算转包。问:1、此类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适用《合同法》还是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因农场的性质国有、集体所有而不同吗?2、此类合同有书面形式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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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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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承包某农场(松树林)割松香,然后转包给乙,口头协议约定:1、10月份前由甲完成转包手续即让该农场与乙签定承包合同。 ··此条款有问题,甲只是承办人,根本无权越俎代庖指挥农场。
   2、乙支付承包费18万元。乙支付15万元后甲反悔,不再打算转包。 ··原合同有重大缺陷,属于无效合同。  此条款没有意义。 问:1、此类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适用《合同法》还是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因农场的性质国有、集体所有而不同吗? ··国有农场,和农村土地不同,应当适用合同法。
   2、此类合同有书面形式要求吗? ··应当是要式合同。 。

200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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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均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平等,怎会因对象不同而适用不同呢?比方说双方恶意磋商,损害国家利益,那么应当适用合同法宣告合同无效。 2,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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