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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实质性审查,请教法律专家

我们申请的一个发明专利,收到了实质性审查的意见通知,说我们的产品和一个已授权发明专利具有相似性,准备给我们驳回,要我们陈述意见。经过分析,我们发现,那个专利和我们的专利有不同之处,特别是根本是不同的产品,用来解决不同问题的,虽然结构上有相似之处,但他那个产品描述不清楚,感觉根本就不实用。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陈述呢?是不是可以先去申请把他那个专利无效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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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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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意见,目前当务之急不是先去申请他那个专利无效的问题,而是如何陈述、回答你的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的问题。 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后,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通常给出三种结论性意见,其中一个意见就是经过检索、引用对比文件,对申请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新颖性或者创造性提出一定质疑,要求申请人陈述该专利申请可以授权的理由,否则,专利局将不能授予专利权。
    因此,如何否认审查员的意见,撰写出一份逻辑严谨、说理清晰并令审查员信服的意见陈述书对你而言可以说是至关重要。我为了帮助你解决解决这个困难,特意在网上做了搜索、研究。发现一篇业内专家介绍的“特征比较”法来撰写意见陈述书的帖子,题目是《一种答复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意见的方法》,现告诉你,希望能够有所裨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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