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
对于因中断恋爱关系后形成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情 感债务,当事人一方持有对方出具的欠条主张还款,并且主张该欠 条是借款的性质,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有证据或 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 承担不利后果。 ”的规定,应认定该欠条的性质是“青春损失费”。 但以认定为是“青春损失费”的欠条主张债权的,因违反公序良俗 原则,依法不予以保护。所谓公序良俗原则,公序,指公共秩序, 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 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全部
对于因中断恋爱关系后形成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情 感债务,当事人一方持有对方出具的欠条主张还款,并且主张该欠 条是借款的性质,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有证据或 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 承担不利后果。
”的规定,应认定该欠条的性质是“青春损失费”。 但以认定为是“青春损失费”的欠条主张债权的,因违反公序良俗 原则,依法不予以保护。所谓公序良俗原则,公序,指公共秩序, 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 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公序良俗指 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 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应用非 常广泛,在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意义。民法之所以需要规定公序良 俗原则,是因为立法当时不可能预见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 和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做出详尽的禁止性规定,故设立公序良俗原 则,以弥补禁止性规定之不足。
公序良俗原则包含了法官自由裁量 的因素,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而能处理现代市场经济中发生的各 种新问题,在确保国家一般利益、社会道德秩序,以及协调各种利 益冲突、保护弱者、维护社会正义等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机能。
当 遇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社会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 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法院可直接依据公序良俗原则认定该行为 无效。另外,《合同法》第七条也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 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 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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