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关于财产保全

前段时间我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之后仲裁判决公司要赔我5万元。有朋友告诉我,说为了防止公司不给我,让我去申请财产保全,这个是什么意思啊?谁能给我解释下。

全部回答

2008-10-16

0 0
你好;若仲裁书已生效,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时你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一旦保全法院会要求你提供相应担保。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以确保顺利执行。

2008-10-15

109 0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一般在诉讼前进行。
  而你与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已经下达裁决书,只要该裁决书已经生效(即在公司领取裁决书后15日内并未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可以在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而无需再去对公司财产进行保全(当然前提是公司还正常运作,有偿还能力)。
  

2008-10-15

96 0
财产保全只存在诉前、诉中,裁决都下来了不能申请财产保全了。如果逾期单位不给钱的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008-10-15

114 0
    财产保全,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财产保全的意义主要在于维护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法院裁判在社会实践中能得到真正的实现。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包括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诉讼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依法驳回申请。
  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是自己以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方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民事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