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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到底要打到什么时候去了???

  锁眉。。请求各位高手指点一二,不胜感谢。 整个事件如下 2007年因我姐姐把我和我妹妹的房产证拿去(我们不知情,未经我们同意,自己拿去的)向人借高利贷, 借条上还写上了我的名字,2008年那人把我姐姐和我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是我姐姐还钱,与我无关,但并未对房产证一事作出判决,询问法官回复是这张是对方诉状,并未要求判决房产证,你们要另外起诉要回房产证,因此我们又重新起诉,本定于2008年8月27日开庭,开庭前,法官先调解,要我们把每月房子出租的钱给对方,对方就把房产证还给我们,我们当然不同意,因对方与本院一院长熟络,我听他电话联系后,我们等了很久,律师告诉我们说延期开庭了,定于9月16日开庭,当时我家怕对方像上次一样,叫上社会上的人来打架闹事,(当时在法院楼梯上就一伙人把我姐姐带得不知所踪)所以这次通知很多亲戚做旁听,他这一宣布,我立即问法官,要求他给个延期的理由,他说对方要另外举证。
   尔后,我们只好等到9月16日,15日下午打电话给律师,询问是否如期开庭,他说是的,第二天早上,我们去到法院时后,不见相关一人,对方也没来,打电话给律师,却说又不能开庭了,昨晚法官通知他,他打电话通知我妈妈,却没有人接听。我查了我妈妈通话记录,昨晚21点10分确实打过,但我妈妈说没听到。
  后来律师来到法院,说对方起诉你们了,还拿了对方的起诉状给我们看,大意是讲:我姐借钱是通过我们委托,(我妈妈曾要我姐写了出租公告,有人租时开门让人看看,但是订立出租合同上的名字不是我姐姐的,收租金也是我妈妈签的收据,) 要求法院判抵押担保合同有效,可是我姐并没有跟他签什么抵押合同的,有的就只是借款借。
  我们找到法官,问他为什么不开庭又不通知我们,法官说:“我已经叫律师通知你了,现在对方就此房产证一重要物件重新起诉你们,我们法院同意受理,并且要开了他的庭之后才能审理你们的案件。”我们问他原因他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明白,但我知道他是用诉讼终止的条件之一:我们的案件要以他的案件结果为依据。
  所以要先开他的再开我的。 在此之前,对方多次喊人将我房屋玻璃,门窗打烂,把我已出租住户强行逼走,将卷闸门的锁自行更换,并将卷闸门电焊焊死,还跑到我住屋打碎玻璃,房屋瓦面。多次喊多人到我家恐吓我妈妈还钱,现在还让一群人公然住进了我们门面的房子内。我们到公安局 派出所报案无人受理,推给法院说正在官司中,我们跑法院,法院又说上次官司已了解房子是属于我们的,只是形式上的房产证没拿到,应该由公安部门解决。
   综上我有如下问题: 1,对方的开庭时间是否可以无限制的延迟下去。 2,如果法院一定要先受理他的案件,那么因我姐姐从拘留所出来以后无联系,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公告传送不达,那么他可以拖延多长时间再审理这个案件。他是否也可以用理由无限制的延期下去。 3,这个公告我可以替我姐姐接收吗,接收后否会对我们有其它利害关系。
   4,还有什么其它原因可以让这个案件一直拖在原地,直到我姐姐还清钱后才把房产证退给我们。 5,目前一伙人住在我们出租门面,法院说等官司了解再处理,请问现在那些人住是否得当,难道不属于侵权行为吗,一定要先拿到房产证了才可以告他侵权吗?只能任由他们一直住下去吗 6。
  如果对方提供的是假的抵押合同(比如模仿代我姐姐在上面签字),他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7。如果现在我们再重新起诉对方的虚假抵押合同,有什么方法也可以先审我们新提出的案件?而导致他想无限制托延的案件中止?。

全部回答

200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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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因我姐姐把我和我妹妹的房产证拿去(我们不知情,未经我们同意,自己拿去的)向人借高利贷, ···有证据吗?如果有证据,你姐姐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行为无效。 借条上还写上了我的名字,2008年那人把我姐姐和我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是我姐姐还钱,与我无关,但并未对房产证一事作出判决, ···如果是“高利贷”,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的利息,法律补保护。
     询问法官回复是这张是对方诉状,并未要求判决房产证,你们要另外起诉要回房产证,因此我们又重新起诉,本定于2008年8月27日开庭,开庭前,法官先调解,要我们把每月房子出租的钱给对方,对方就把房产证还给我们,我们当然不同意,因对方与本院一院长熟络,我听他电话联系后,我们等了很久,律师告诉我们说延期开庭了,定于9月16日开庭,当时我家怕对方像上次一样,叫上社会上的人来打架闹事,(当时在法院楼梯上就一伙人把我姐姐带得不知所踪)所以这次通知很多亲戚做旁听,他这一宣布,我立即问法官,要求他给个延期的理由,他说对方要另外举证。
     ···高利贷违法,私自拿他人的财产抵押也违法。但,难免没有警惕性,房产证保管不当,属于过失,不是没有一点责任。 尔后,我们只好等到9月16日,15日下午打电话给律师,询问是否如期开庭,他说是的,第二天早上,我们去到法院时后,不见相关一人,对方也没来,打电话给律师,却说又不能开庭了,昨晚法官通知他,他打电话通知我妈妈,却没有人接听。
    我查了我妈妈通话记录,昨晚21点10分确实打过,但我妈妈说没听到。后来律师来到法院,说对方起诉你们了,还拿了对方的起诉状给我们看,大意是讲:我姐借钱是通过我们委托,(我妈妈曾要我姐写了出租公告,有人租时开门让人看看,但是订立出租合同上的名字不是我姐姐的,收租金也是我妈妈签的收据,) 要求法院判抵押担保合同有效,可是我姐并没有跟他签什么抵押合同的,有的就只是借款借。
    我们找到法官,问他为什么不开庭又不通知我们,法官说:“我已经叫律师通知你了,现在对方就此房产证一重要物件重新起诉你们,我们法院同意受理,并且要开了他的庭之后才能审理你们的案件。
  ”我们问他原因他说了一大堆我听不明白,但我知道他是用诉讼终止的条件之一:我们的案件要以他的案件结果为依据。  所以要先开他的再开我的。 ··· ···关键还是证据。你姐姐是如果和拿走房产证的?不会是无缘无故或偷偷的吧?你们需要举证证明难免是无辜的。
   在此之前,对方多次喊人将我房屋玻璃,门窗打烂,把我已出租住户强行逼走,将卷闸门的锁自行更换,并将卷闸门电焊焊死,还跑到我住屋打碎玻璃,房屋瓦面。  多次喊多人到我家恐吓我妈妈还钱,现在还让一群人公然住进了我们门面的房子内。
  我们到公安局 派出所报案无人受理,推给法院说正在官司中,我们跑法院,法院又说上次官司已了解房子是属于我们的,只是形式上的房产证没拿到,应该由公安部门解决。 ···可能是“官匪一家”一家了,应当去检察院或上级部门举报申诉,是否有“黑社会、保护伞”一类的问题。
     综上我有如下问题: 1,对方的开庭时间是否可以无限制的延迟下去。 ···不可能。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内结案,院长批准也就是6个月,否则,会超过审限时间而程序诉讼违法。
   2,如果法院一定要先受理他的案件,那么因我姐姐从拘留所出来以后无联系,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公告传送不达,那么他可以拖延多长时间再审理这个案件。  他是否也可以用理由无限制的延期下去。
   ···可以缺席判决,不见得会停止诉讼程序。 3,这个公告我可以替我姐姐接收吗,接收后否会对我们有其它利害关系。 ···没有你姐姐的委托,代替是不可以的。 4,还有什么其它原因可以让这个案件一直拖在原地,直到我姐姐还清钱后才把房产证退给我们。
     ···法院调解,达成还款协议就可以。 5,目前一伙人住在我们出租门面,法院说等官司了解再处理,请问现在那些人住是否得当,难道不属于侵权行为吗,一定要先拿到房产证了才可以告他侵权吗?只能任由他们一直住下去吗 ···房产权没有过户转移,你可以去房管局挂失,办理新的房产证。
    没有你们的允许,他人抢占房产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应当制止。你们可以报警解决。也可以去检察院举报。 6。如果对方提供的是假的抵押合同(比如模仿代我姐姐在上面签字),他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伪造证件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
  笔迹鉴定会证明造假人的。   7。如果现在我们再重新起诉对方的虚假抵押合同,有什么方法也可以先审我们新提出的案件?而导致他想无限制托延的案件中止? ···根本不需要。
   办理新房产证比打官司容易的多! 。

2008-09-21

41 0

朋友那我建议你到比较专业的网站咨询下那样应该会帮助到你的 因为这样的问题比较的专业哈 对了你在百度上 搜110 第一个出现的网站 就挺好的有在线的律师答疑 会帮助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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