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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从第几天算起?

   我朋友在深圳关内一公司上了40天班,第41天刚上完早班就被公司辞退,公司只给了他800元薪金,远低于当地1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而且还不是22天8小时——他公司每周除了周日休息外,周6也要加班,而且是每天上10小时(加2小时班)。 据我所知《劳动合同法》(好像是第82条)要求用人单位要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双倍工资。
   请问律师朋友:那个公司应当给我朋友付双倍工资吗?双倍工资是只从第31天算到第40天,还是上的40天班全要双倍工资吗? 另外它还能索取辞退金吗?。

全部回答

200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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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朋友可以主张的事项: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30天后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至离职之日止; 2、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3、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4、补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差额

2008-08-30

354 0
     我做过一直法律援助的案件,情况基本类似于你说的案件。 关于您说的是否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只要是你的朋友能够证明其与公司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但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请求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双倍工资支付的时间问题。我做过的那个案子,仲裁委的意见就是从第31条起算。  对此,我也和仲裁员理论过,但是他们说他们接受的培训就是这样。我认为你可以到你们当地的仲裁委去问问,看看他们什么观点。
  然后再去法院问问,法院的观点。因为现在大家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问题,还是有争论的。 关于其他赔偿的问题。你可以请求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如上面网友所述),另外请你注意保险公司是否已经给缴纳,公司应当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手续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有什么问题,请短信联系。

2008-08-29

323 0
建议你不要仲裁,直接起诉,速度也比仲裁快

2008-08-29

339 0
上面律师说的理论很好,关键问题你需要证明你和单位的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及你的工资水平。同事证明,工资卡,工作记录,工作证,工作服等可以作为证据。

2008-08-29

350 0
     ···你有三个问题: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第二款,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试用期,按照上述情况,你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2、正常劳动合同期内,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你半个月的工资补偿或给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和补偿计算时间,以开始到位工作之日起算起。
  平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保护工资标准。   如果单位拒绝你得合法要求,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08-08-21

351 0
     请问律师朋友:那个公司应当给我朋友付双倍工资吗?双倍工资是只从第31天算到第40天,还是上的40天班全要双倍工资吗? 另外它还能索取辞退金吗? 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计算问题,目前确实争议很大。
  实践中两种判例都有。依我个人观点:只要你朋友的这事是发生在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这四十天的工资用人单位就都应该支付双倍的工资。   同时,如若你在劳动仲裁中同时申请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这个请求也是应该依法支持的。
  这个经济补偿金就是你所谓的辞职金。数额为半个月的工资。 请看第《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友情提示: 你请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理由还是许多的。比如超工作时间、不足最低工资、未支付加班工资等等。
  估计公司也未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吧?这也是你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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