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军事

租用部队土地30年~部队同意建造房屋~动迁房屋归属谁

  我家是1996年和当地部队签署一份协议!部队把一块地方租给我使用30年我们把30年费用一次交清 很简单的协议~由于我们是干工厂的!土地上没有任何建筑!于是于2000年又签署一个协议!部队允许我们在这土地上建立厂房!也很简单的协议!但是产权证需要部队开证明才给办!但是部队却一直不给开!所以到现在还没有房产证,我家现在建筑面积600多平米 有营业执照,现在部队要更改协议,说以前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并且军方占用或非军方占用的时候我们房子要无偿给部队!请问这个合理合法么?我要怎么做?这是我一生的积蓄来的!请各位律师。
  法律工作者给予帮助!。

全部回答

2008-08-06

79 0
  部队用地跟大部分国有企业用地一样都是国家划拨土地,这种土地的使用权是不能自由转让的,如果要转让必须有部队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的国土管理部门的审批,你家跟部队的协议应该是一种土地租赁协议,而你无法取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话,你是办不到附属建筑物的产权证的。
   我也不是法律工作者,前年我老婆单位搞商业运作房,因为涉及到划拨土地,搞了一年多才办好准建证,还是很麻烦的,,网络交流很多细节问题说不清的,建议你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

2008-08-06

46 0
这是一种风险很大的投机!部队可以随时无偿收回,所签的任何合同到时都会变成废纸一张.

2008-08-06

58 0
部队的每一寸土地都是国家的!其产权单位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任何部队都无权处分其使用的土地!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军事
公务办理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军事
军事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