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這?拥墓偎敬虻内A?幔?

   我爷爷奶奶在世的时候,有套以我爷爷名字登记的私房,后来因房屋动迁,我爸和我小叔分别带爷爷及奶奶得到了政府分配了2套公有住房。 公有住房分配为下:我爸为承租人,爷爷、我、我妹妹同住享有1套大2室1厅的房屋。 我小叔为承租人,奶奶、婶婶、弟弟同住享有1套小2室1厅的房屋。
   但是,我父亲因为经济能力,一直没有买下公有房屋的产权。所以,我和我爸爸,我妹妹一直在付房租居住。2000年,我爷爷和我奶奶先后去世,我们的住房因在郊区,我将其房屋出租,在市区租屋直至2007年。随着我现在工作的稳定,我注资我爸爸与2008年3月买下了房屋的产权并将产权房屋卖了。
  
   现在,我4个叔叔姑妈向法院提起诉讼,我爸爸侵犯了他们的遗产继承权。他们认为没有我爷爷的存在,我家分不到那些公有住房平方面积,现在住房的产权因享有遗产遗产分割。 简单的说因私房拆迁后分配的公有住房在2位老人死亡后8年变更为产权房,其他子女可否将房屋部分的平方面积作为遗产? 请好心人为我指点正确的法律,谢谢!。

全部回答

2008-07-08

0 0

  首先\明确地告诉你,此案你们家必赢无疑。 其次\他们不具有适格的原告主体资格。法理正如楼上所说。承租的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再次\在你爷爷奶奶去世后,你们家才根据地方的公房出售管理条例规定而购买。
  
  只有你们家父母、你妹妹以及你才是适格的购房主体,因此,你们家也才能买下。才能依法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最后、你只有出具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所有权证书》证明该房产的所有人是你们家合法所有的,人民法院一定会判决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的。

2008-07-08

34 0

承租的公房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在我国,不承认租赁权和使用权的继承。 因此,没有遗产继承权的问题。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民事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