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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方面的问题

  情况是这样的:我自己开的演出公司与某广场午台签订了一年的演出合同,12月9日晚广场保安与观看演出的观众发生了争执,这些保安认为我偏帮观众,我在劝架的过程中被保安故意伤害致左腿胫骨粉碎性骨折.目前打伤我的保安己被刑事拘留.这件事我与保安所在的公司(广场方)协商过,但对方只肯赔付三万元的医疗费,连第一期的手术费用都没法支付.所以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解决.目前己进行了第一次手术,医生说如果预后良好,一至两年后可以进行第二次手术.当然我作为一名演职人员,想继续上台跳舞的可能性是不大了,而且很可能有些培训工作也不能再做了.也咨询了一下律师,有的律师认为: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就可以提请附带民事赔偿,有的律师则认为应等第二次手术结束,进行伤残鉴定后再行起诉.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更合适呢?另外据我了解,当时打伤我的有两名保安,其中一名己刑拘,但另一名,广场根本就不承认有这么个人,而且也没有捉到,我也担心己刑拘的最终以证据不足释放.再则,时间久了,有些证人也可能造成流失.目前我应该怎样做?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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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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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寒翠袖: 你好,好久未见,没有想到是这儿见面了,仅表慰问。 下面,我来回答你的三个问题: 一、有的律师认为: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就可以提请附带民事赔偿,有的律师则认为应等第二次手术结束,进行伤残鉴定后再行起诉.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更合适呢? 告诉你:等两年第二次手术后再行起诉肯定是不妥的。
    充其量把第二次的手术费暂时撇开,先起诉剩余的其他赔偿项目。 不过,如果你能够让医院把第二次手术需要的医疗费开个证明出来,我还是建议你把所有的费用一并起诉最好。因为是和刑事一块起诉的,不仅不需要你预交起诉费,而且此时被告为了轻判一般容易妥协,你比较容易得到赔偿款。
     二、我也担心已刑拘的最终以证据不足释放,目前我应该怎样做? 盯住公安机关不放,如有可能可以提供更多的证人线索让他们调查。必要时,委托律师自己调查,提供给公安侦查人员他们复查。
   三、保安们也打烂了午台演出设备,但公安人员并未取证,我是否应以公司名义起诉赔偿损失? 当然可以,正好连同伤人的证据一并委托律师调查吧,反正是需要取证的,没有证据无法起诉。   顺便提醒一句:你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等人损损失时,是可以把那个保安和他们公司一起列为被告的。
  

2007-12-27

105 0
可以提前留有证人的证言,同时将一些证据登记保存(公证方式),对于民事赔偿部分,应该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也可以在手术费用发生后再起诉。这是一个选择的问题,与权利处分无关。

2007-12-26

116 0
    1、打人的保安使你致轻伤以上应当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责任。 2、该广场负有管理工作责任,应当与打人的保安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只要你的第一次手术结束并结账出院后,就可以鉴定伤残等级了(应该说越是早鉴定级别可能略高些),有了伤残等级和相关的结算数据,即有了赔偿的请求标的,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了。
     4、附带民事诉讼不一定在案子到检察院提出,在公安侦查阶段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在起诉阶段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如果刑案已经起诉了,在没开庭前也可以向法院提出。 5、“为应等第二次手术结束”再诉讼的说法是非常错误的,甚至说是在害你!因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从受到伤害时计算一年内,等二次手术后,过了时效,你就失去胜诉权了!!! 另外,附带民事诉讼是不收诉讼费的,这里又有个节省或浪诉讼费的问题。
     6、二次手术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实际操作上有两个方案:一是在进行伤残鉴定时由法医确定二次手术的费用,在本次附带民事诉讼中一并请求赔偿;二是,依照上述之规定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7、至于是否另有其他人涉案,不是你要考虑的事。
    一是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要有这一内容;二是其他赔偿人为了减轻自己和赔偿压力也会把他供出来的。 8、请求精神赔偿的观点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有明文规定,在刑事案件及附带的民事赔偿或此后另行起诉的赔偿中都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那么,你提起精神赔偿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因是免费的,会直接驳回诉讼请求;而在另诉时,则收取你的诉讼费用但实际审理中不能支持,并且,由此虚增的诉讼费用你自己承担,亏了。   9、这里不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
    所谓构成故意伤害的证据只有两个方面:一是你的伤势在轻伤害以上,“左腿胫骨粉碎性骨折”肯定够轻伤害了;二是证明这伤害是犯罪嫌疑人造成的,这应该也是不成问题的,如果这事与他无关,而实际刑拘了,一旦放了出来公安局是人赔偿的,所以,公安局不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的缉捕他的。
  

2007-12-26

118 0
    你公司和广场签定合同,演出出现状况,你被保安打伤广场该负责,而不是保安个人,保安是广场雇佣的,其维护演出秩序的行为无论是否过激,都是其职务上的行为,应该由广场负责。 保安伤人、砸设备,你应该赶快保留一些物证、联系人证,以防万一,但由于公安机关介入了,你不必担心伤人的保安被释放,毕竟有案件现场记录的。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可以在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后期治疗费用。对设备的赔偿也可以同时提出,这是无所谓的。 由于你可能不能跳舞,你可以要求对你进行精神赔偿。

2007-12-26

115 0
你和广场管理部门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关系。 保安是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你应当于广场管理部门处理问题,而不是和保安个人。 保安伤人,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司法部门会依法追究。大,民事赔偿,应当由广场方面承担。你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可以把包括今后的后续治疗费用作一次性处理,也可以保留今后费用的承担请求权。 损坏的设备,连同人身赔偿可以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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