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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的钱应该在什么时候给对方?

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的钱应该在什么时候给对方?有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故意伤人被判三缓三,同时还附带了民事赔偿,3万元,钱应该在什么时候给对方?有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这种附带民事赔偿的缓刑也可以当庭释放吗?

全部回答

2006-04-16

0 0
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日期支付,判决书中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如在本判决生效后*日内支付),附带民事赔偿与是否释放并无直接联系。

2006-04-17

415 0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判决书生效后执行。这个判决如是终审判决,则判决后立即生效,如果是初审判决,则必须到超过上诉时限后双方均没有上诉时才能生效,这就不可能在判决的当时或当日给付了。 被告人如果刑事上判了缓期执行,更应当主动履行法院的判决积极赔偿,因为,应当赔偿而拒绝执行是再次违法,有被收监的可能。
   主动赔偿可以做为刑事量刑的酌定条件,因此,做为被告人最好是在法庭上,甚至是在开庭前就民事赔偿问题与受害人或其家属达成调解并积极赔偿是最明智的选择。

2006-04-15

403 0
就一般案件伤害最好在判决前赔偿受害人这样可以取的谅解,法官可以考虑从轻判决,如没有赔偿,判决实效后应尽快赔偿,否则受害人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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