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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弃档”?

我对此不太清楚,但自己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原来在天津开发区的一家合资单位工作,档案以公司的名义存放在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我在2005年11月的时候离开了那家合资单位,到天津市市内的一家私人企业上班。由于后面这家公司各方面不是很健全(私企),所以我的档案还一直存放在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请问:这种情况算作“弃档”吗?谢谢!

全部回答

20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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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这种情况只要日后将存档费补齐就可以将档案拿出或继续存放。

2007-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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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档就是档案的所有人主动放弃了自己的人事档案,但这往往得个人的主观行为,而在档案管理部门并没有放弃对该档案的管理的。 例如你把档案弃于人才中心,是你自己没有去与中心联系,实际上你的档案应该还在那里存放着。
  
  你应该主动与要才中心联系,交纳管理费,这就有保障了,要不然,以后真的要是找不到了,而你因没交费就没有办法要中心承担后果责任了。 档案是有用的,除非你准备在这私企打一辈子工,并且不想再考什么,不办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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