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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的经济适用房怎样办理“转按揭”?

现在手里只有房产抵押证,能办理吗?办理很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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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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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转按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购房者在办理“转按揭”时,由于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房管部门设定抵押,所以当发生二次转让时,首先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后,银行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银行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该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超过1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必须为现房,并且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
  此外,如果原贷款有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那么该借款   人将不能再申请加按揭贷款。  另外,借款人所能获得的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能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
     未取得产权证如何办理“转按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
     。

2007-12-06

44 0

按揭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办理“转按揭”的, “转按揭”实际真正的意思是卖方将尾款还清,买方重新办理贷款. 银行纯转按揭是不做的.

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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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说的再详细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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