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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如何行使呢?

探视权如何行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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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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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在确定探视的时间和方式上,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的原则。一般说来,探视的方式分为看望式和逗留式。看望式探视是指非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以看望方式探视子女。
  而逗留式探视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视时间内,由探视人将子女领走并按时送回或接回被探视的子女。    两种探视方式各有其优缺点。如看望式探视,一般时间较短,方式灵活,但是不利于探视人和子女的深入交流。
  
  而逗留式探视,时间较长,有利于探视人和子女深入了解和交流,但是直接抚养人则要承担不能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不利后果。在具体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法院应结合当事人的条件确定具体的探视方式和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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