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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被判处没收财产的,以前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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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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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第60条明确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由此可以得知,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的债务;(2)是正当债务,对于赌债等非正当债务不予偿还;(3)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如果犯罪人剩余财产可以偿还,则无需用被没收的财产偿还;(4)债权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如果债权人没有提出请求,则法院无义务主动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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