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期是什么意思?
见习期是除博士生、硕士生以外的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后确定为正式职工前所需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是一个熟悉业务、试行工作的过程。在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只发给临时工资。在见习期间领取的临时工资标准,一般由国家规定。 见习期间的待遇和见习期满的定级工资,分别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见习期概念见习期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全部
见习期是除博士生、硕士生以外的具有中等以上学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后确定为正式职工前所需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是一个熟悉业务、试行工作的过程。在见习期内不评定正式工资,只发给临时工资。在见习期间领取的临时工资标准,一般由国家规定。
见习期间的待遇和见习期满的定级工资,分别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见习期概念见习期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
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
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 但必须明确的是企业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不得约定见习期。见习期实行原因培训首先,见习期是对毕业生培养教育的继续,有利于毕业生全面成长。在见习期间,毕业生可以通过生产和工作实践了解所在单位的情况,熟悉和适应工作的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学习与业务有关的新知识,扩大知识面,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同时,见习期为毕业生提供了广泛接触工农并向他们学习的机会,在与他们接触的过程中,可以建立感情,增进理解,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可以熟悉环境,全面了解单位情况。所有这些,对提高毕业生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树立实践观念、劳动观念和群众观念,把毕业生锻炼成“四有”人才,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见习期对用人单位来说,可以更好地考察了解毕业生,以便对其进行合理的安排使用。通过一年的见习,毕业生的政治觉悟、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和性格特征等都比较充分地表现了出来,用人单位可以进一步全面掌握毕业生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并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地使用。
因此,毕业生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见习期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接受用人单位的考核,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见习期见习制度见习制度即用人单位对刚刚接收来的应届毕业生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考察和了解,进而在思想、业务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需要的制度。
这项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1)见习期一般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某些特殊专业的毕业生,需要更长时间的锻炼,可在见习期满后由单位自行安排。
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发生疾病或因事不能坚持工作的,如病(事)假超过一个月者,见习期应顺延相应的时间。见习期满后,所在单位应及时为毕业生办理转正手续,按期为其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
对达不到见习要求的,经所在单位讨论,报主管部门批准,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并将延长期限和理由通知本人,延长期限结束时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长见习期,另行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毕业生转正工资标准低一级来定。
对表现特别不好的,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辞退。(2)见习期间,工作单位要有计划地安排毕业生到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锻炼。根据毕业生不同专业。不同工作的特点和今后的培养使用方向,可以分阶段安排不同的见习岗位,每个阶段均要有具体的计划和要求。
用人单位一般要有专人负责毕业生的见习,并选派政治素质较好、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见习生进行指导和帮助。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考核。(3)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得报考研究生(包括出国留学或进修),原则上不得抽调毕业生从事与见习无关的其他工作。
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虚心学习,了解社会,关心改革,参加与所学专业有关的生产和技术工作,熟悉本职工作的“应知应会”,掌握本职工作的规范和职责,全面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和独方工作能力。
(4)见习单位在毕业生见习结束时,应对毕业生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有:政治思想、组织纪律、群众关系、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毕业生见习期满后,本人写出总结,在自我鉴定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由基层工作单位做出考核鉴定,合格者予以转正,并将鉴定材料载入档案。
(5)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得调动工作单位,根据人事部人发(1997)07号文件精神,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属专业不对口,学用不一致的;要求到基层单位或老、少、边、穷地区工作的;要求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研项目及国家重点加强部门工作的;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原因的。
经毕业生主管调配部门批准在一年内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前及调整后的见习期合并计算。见习期从到新接收单位报到之日算起。实行毕业生见习制度是对毕业生培养教育的继续,不仅有利于毕业生全面成长,而且也有利于用人单位更好地考察了解毕业生,合理安排使用毕业生。
见习期见习期工资不宜过高与工作多年并且有相当经验的工作人员差距不宜太小,标准不宜过高。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