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出租了,但是收不回来。怎么办?急
1、“我真怕最后他们霸占了我的房子”:是你的就是你的,他们霸占不了,有《物权法》在呢,他们霸占你可以起诉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2、第一步:你可以电话、或是E-mail问问与你有相同情况、同一次取得这批房的同事,他们是否已经拿到了产权证,如果他们的房已经发证,再让你家人去单位要房产证,单位如果还不发就去法院起诉,要求发给房证。
3、不管有没有房产证,你都是房子的合法所有人、至少是合法承租公房人,你有权要求租房人腾房。
(1)你们以前的“两年”租房好像只是一说,有合同吗?如果有,让你家人找出准备打官司用。如果没有:根据《合同法》,虽然你们约定的是两年、但仍属于不定期合同,你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全部
1、“我真怕最后他们霸占了我的房子”:是你的就是你的,他们霸占不了,有《物权法》在呢,他们霸占你可以起诉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2、第一步:你可以电话、或是E-mail问问与你有相同情况、同一次取得这批房的同事,他们是否已经拿到了产权证,如果他们的房已经发证,再让你家人去单位要房产证,单位如果还不发就去法院起诉,要求发给房证。
3、不管有没有房产证,你都是房子的合法所有人、至少是合法承租公房人,你有权要求租房人腾房。
(1)你们以前的“两年”租房好像只是一说,有合同吗?如果有,让你家人找出准备打官司用。如果没有:根据《合同法》,虽然你们约定的是两年、但仍属于不定期合同,你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是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房,这个合理期限,一般是3个月。
如果原来有合同:在2年租期期满后也已经是不定期合同,你也有权解除了。
(附:①《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②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曾经通知他们解除租房合同(电子邮件、电话录音、或是书面通知、或是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等),你现在就可以委托家人到法院起诉、请求他们给你腾房。
如果没有此类证据:你可以现在通知,在他们接到你的通知一定期限后仍不腾房的,他们就是侵犯你的财产权,你可以让亲属或是律师代理你去起诉。
4、“他们坚决不搬家,而且要求我们把房子卖给他们”:
(1)既然你不是想卖房、而是想给亲戚住,他们就没有优先购买权,让你把房卖给他们是无理要求。
(2)不过,起诉时间长、也麻烦、还要花一笔诉讼费,在起诉前,建议你让家人先去告诉他们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请一个律师朋友同去),警告他们:已经请好律师,如果再不搬家,就要告上法庭,到时不仅要腾房、还要赔偿在接通知后拒不搬出的损失、承担起诉的诉讼费。
吓他们一吓,如果他们明确知道自己没理,也可能就同意搬出了呢。
(3)如果他们仍不搬出,你只能委托人去起诉了。由于你本人在国外,你起诉只能是委托家人或是律师代你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已经加入外国国籍、在国内没有住所,你从国外寄回的授权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5、关于诉讼费用:因为房子是你的、你又在国外,应该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起诉费应当是由你预交,你这官司应该不会败诉,最后诉讼费是要由被告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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