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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出租了,但是收不回来。怎么办?急求

  我工作之后,单位卖给我一套房子。然而,房产证一直没有发到手。之后不久因为我要出国,所以租给同事的哥哥。 出租期是两年。因为是同事,而且当时我要出国,所以也无所谓钱的问题,所以房租极其便宜,在省城,非常好的地段,两室一厅,250元。 现在五年了,我一直要求加钱,他们不肯。
  现在我有穷的亲戚去了省城,没有房子住,我想这么便宜的房子,与其便宜外人,不如自己亲人住。谁知道,我爸爸去了省城,他们坚决不搬家,而且要求我们把房子卖给他们。很赖皮。我爸爸一个人在省城,一点办法也没有。 如果打官司,需要很多钱吧?这次我家里地震,损失比较多,不想再出打官司的钱。
  怎么办啊?急求? 此外,这是单位卖给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在手。据说,房产证在单位,写着我名字,但是就是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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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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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真怕最后他们霸占了我的房子”:是你的就是你的,他们霸占不了,有《物权法》在呢,他们霸占你可以起诉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2、第一步:你可以电话、或是E-mail问问与你有相同情况、同一次取得这批房的同事,他们是否已经拿到了产权证,如果他们的房已经发证,再让你家人去单位要房产证,单位如果还不发就去法院起诉,要求发给房证。
     3、不管有没有房产证,你都是房子的合法所有人、至少是合法承租公房人,你有权要求租房人腾房。 (1)你们以前的“两年”租房好像只是一说,有合同吗?如果有,让你家人找出准备打官司用。
  如果没有:根据《合同法》,虽然你们约定的是两年、但仍属于不定期合同,你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是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房,这个合理期限,一般是3个月。  如果原来有合同:在2年租期期满后也已经是不定期合同,你也有权解除了。
   (附:①《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②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曾经通知他们解除租房合同(电子邮件、电话录音、或是书面通知、或是2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等),你现在就可以委托家人到法院起诉、请求他们给你腾房。
          如果没有此类证据:你可以现在通知,在他们接到你的通知一定期限后仍不腾房的,他们就是侵犯你的财产权,你可以让亲属或是律师代理你去起诉。 4、“他们坚决不搬家,而且要求我们把房子卖给他们”: (1)既然你不是想卖房、而是想给亲戚住,他们就没有优先购买权,让你把房卖给他们是无理要求。
     (2)不过,起诉时间长、也麻烦、还要花一笔诉讼费,在起诉前,建议你让家人先去告诉他们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请一个律师朋友同去),警告他们:已经请好律师,如果再不搬家,就要告上法庭,到时不仅要腾房、还要赔偿在接通知后拒不搬出的损失、承担起诉的诉讼费。
  吓他们一吓,如果他们明确知道自己没理,也可能就同意搬出了呢。   (3)如果他们仍不搬出,你只能委托人去起诉了。由于你本人在国外,你起诉只能是委托家人或是律师代你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已经加入外国国籍、在国内没有住所,你从国外寄回的授权委托书要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5、关于诉讼费用:因为房子是你的、你又在国外,应该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起诉费应当是由你预交,你这官司应该不会败诉,最后诉讼费是要由被告来承担的。  。

2008-07-17

283 0

1 去单位取回房产证. 如单位不给 可让单位开证明也可 2 带着房产证或单位证明和租赁协议 去社区请求协调  3 报警 带着房产证或单位证明和租赁协议 请求警方帮助 4 如不行 就只好 起诉了 起诉前请书面通知他退房

2008-07-17

297 0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你这个情况,就是这种情况,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所以,你若想收回,只要给他一份书面的通知,通知他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并限定他在多少之日内搬出就行了。
   要注意的是要给他留有一定的时间,以便他另找房子。到时他若是不搬走,他就是合同违约了。这时你可以起诉他,诉讼时效从你在通知中限定的搬出时间开始计算的二年内,这就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了。   另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为防止他不承认你通知过,这个通知 在送达给他时最好要有两个见证人与你同时去,以便到时作证,或者请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代为送达。
  
   哦,再补充一点,不要再提“要求加钱”这事,无论是通知中还是在诉讼中,都不要提,此前口头说的一律否认。只说什么要用就是了。  以避免对方说你三年前就已经提出异议了,不符合第二百三十六条。

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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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先和原工作单位沟通一下,问清房产证不能发放的原因,想办法拿回房产证,实在不能行的话借用或单位给打个证明也好。 二、虽然租赁期已过,但出租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再签订出租合同,但承租方仍以原合同继续支付租金给出租方,而出租方也没有反对而继续收取租金的,此行为视为原出租合同仍有效并自动续期。
   你现在应书面告之承租方要解除合同,并给予承租方10天答复时间和三个月搬迁时间。承租方拒绝搬迁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出租房产,拒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08-07-17

297 0

1、先和单位沟通下,看能拿回房产证不,不能的话单位给打个证明也好。 2、和占了你家房子不走的人打个招呼,如果不搬将法庭见; 3、如果他们还不肯搬的话,带上租房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去法院要求收回房屋。 租房合同期满,如果未签订新的协议,你是可以随时收回房屋的。

20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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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再签订出租合同,但承租方仍以原合同继续支付租金给出租方,而出租方也没有反对而继续收取租金的,此行为视为原出租合同仍有效并自动续期。 如果出租方要求承租方解除合同,应书面告之承租方,并给予承租方合理的答复时间(一般是10天左右即可)和搬迁时间(一般是三个月)。承租方拒绝搬迁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出租房产,拒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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