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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是否需经公司批准?有何法律依据?

辞职是否需经公司批准?是否只需提前30天提出辞职就可以?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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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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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须明确两个问题 一.你跟所在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吗,如果有,合同期限到没,如果到了,就可以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离职;如果没到期,那么你们所签合同上约定有违约条款吗,如果有,那么你要辞职就必须负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是交违约金就ok了.不过一般此致前是要提前30天向公司递交辞职申请书的. 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你大可不必担心,只要在拿到所有工资的情况下是随时可以走人的.

2007-08-02

183 0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
  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 由于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其中第四款主要针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而言,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在现行《劳动法》框架内,尽管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且在30天届满后,即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当单位不接受(或不同意)时,会要求劳动者支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
   。  。

2007-08-01

187 0
     员工辞职不需要公司同意,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就行。超过三十日,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必须办理。 法条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规定:“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

2007-08-01

155 0
无须批准,通知即可。 否则就无法自由的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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