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交辞职报告30日,公司没有批准。并且我的户口、档案都在工作的地方,不知道自己个人是否可以取出带走?如果可以如何办? 如果强行离开公司就有可能被扣户口、档案!如何解决?
按现在的户口管理有关规定,辞职、退休、调离工作单位本着管活的原则必须先办理户口迁出(指集体户口),否则不与办理辞职。就不知你们哪儿是怎样贯彻执行的。至于档案就说不准了。最好别强行离开,避免单位卡你有充分的理由找你叉子,比如违约金、赔偿、偿还培训费等等,甚至还可以将你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或者对你给予除名,那以后办理各种手续,就惨了。还是慢慢来,和平离开,对你有好处,你是没有时间耗得过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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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辞职报告已经过了30天,公司没有答复,这说明公司默许了,你可以走了,并不违约。
但建议你最好还是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打个招乎,并作好交接为好。这一是出于礼貌,二是避免因交接不清引起的矛盾。
户口,是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扣押。
谁若扣押,则属于非法,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处理。
扣留档案,是一些单位留人的常驻机构用之计。如若发生,可以与之协商,协商不妥则以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但他们决不敢销毁,不必担心灭失。
你提前通知公司30日即可,30日后你的申请不管是否获批准都发生效力,你可以离职,单位应该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将相关档案户口等转移!如不转移的,你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辞职报告交上30日,公司应予你办理交接。公司不表态,视为默认同意,你可光明正大的、理直气壮的去公司交接、结算、提档、转户走人。如有阻拦,可合法提起劳动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