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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办离婚?婚后买的房子还在还贷?

婚后买的房子还在还贷,如何申办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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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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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看协商好,如果协商不成,要看婚前买房的钱是不是一起出的,如果只是一方出的,那么《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是,房子归首付一方的名下,赔对方贷款和房子相应赠值: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房子是婚前共同买的,也是先看协商,协商不成,依《婚姻法解释二》谁出价高谁得,并补偿对方;如果双方都不要拍卖,银行先受偿,你们再分钱: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诚心回答你的问题,给好评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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