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中山市退休人员生存认定需要注意什么
1、已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经公安出入境部门批准出境定居的;
2、已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常住地不在我市的。
办理材料
1、出境离退休人员,本人亲自办理需携带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1份;
2、常住地不在我市的离退休人员,本人亲自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委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定居国外的离退休人员,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领事馆出具的的本人生存证明正本;
5、定居港澳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委托办理的提供香港(澳门)工会联合会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正本;
6、常住地不在我市的离退休人员,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填写完整...全部
1、已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经公安出入境部门批准出境定居的;
2、已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常住地不在我市的。
办理材料
1、出境离退休人员,本人亲自办理需携带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复印件1份;
2、常住地不在我市的离退休人员,本人亲自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委托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定居国外的离退休人员,委托办理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领事馆出具的的本人生存证明正本;
5、定居港澳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委托办理的提供香港(澳门)工会联合会出具的本人生存证明正本;
6、常住地不在我市的离退休人员,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填写完整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或者由居住地街道(乡镇)居委会出具且由当地社保部门加意见的生存证明。
办理流程
1、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出境定居的
离退休人员本人或委托家属、原单位经办人携带所需资料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科前台办理生存认证业务,受理后领取《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续发核定表》,次月领取待遇。
2、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常住地不在我市的
离退休人员本人或委托家属、原单位经办人携带所需资料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科前台办理生存认证业务,受理后次月起领取待遇。
办理地点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府第二办公区2楼
电话:(0760)12333
办理时限工作日受理,受理后当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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