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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供合法住所证明?

  根据往年的政策,发现积分入户需要提供合法住所。本人一直借住在妹妹(广州户口)提供的房子,该房子的房产证上显示的业主为妹夫的爸爸。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里有说《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有关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26号)第二项关于合法住所证明和登记入户地址的相关规定,申报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书面说明即可。
  我的这种情形,如何提供合法住所证明?是不是只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及允许借住书面说明就可以了。如果是的话,《允许借住书面说明》有没有统一的模板?如果没有,是不是由业主(妹夫的爸爸)亲自拟定允许借住书面说明,然后双方签字就可以了?谢谢。。

全部回答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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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尚未公布。根据2015年积分制入户工作的有关要求,如申请人借住亲属房屋,提供国土和房管部门签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或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借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没有统一借住模板提供,请自行拟文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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