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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籍异地农村户口子女如何就读成都公立小?

川籍异地农村户口子女如何就读成都公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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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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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首页 - 区级 - 教育局 - 公告栏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成都市温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温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在温就学的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成府令[2010]170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教发[20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在我区公办初中、小学就学的若干问题通告如下: 一、申请子女在温就学的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范围 凡正住户口不在温江区行政辖区,但在温江区辖区内居住且从事相对稳定工作的,随其居住的子女年龄在6—15周岁之间,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均可申请子女在温就学。
     二、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申请子女在温就学的条件以及所需的证明材料 在上述范围内的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申请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本人及其子女的同一户籍的农业户口簿或“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成都市居民户口薄。
     (二)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我区公安机关户籍部门颁发的《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或IC卡暂住证。 (三)申请人夫妻双方原籍地办理的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四)申请人在温江城区或者镇街务工的,须提供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编号、免费发放,重新换签或新签的具有防伪标识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申请人为法人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五)原就读学校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 三、申请在温就学手续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符合本通告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入学(转学)工作,在5月16日—6月30日期间的每周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持本通告第二条所规定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向居住地所在的镇(街办)提出子女就学申请,居住地所在的镇(街办)予以登记并办理其子女今年秋季在温就读手续,其他时间不再办理。
    6月30日及以后提出申请的,暂住地所在的镇(街办)只作登记,原则上不办理就读手续,次年5月后再作就学安排,在此期间,其子女应在户口所在地读书。 (二)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就学申请经镇(街办)审核确认后,由镇(街办)负责登记汇总,并于6月30日下午5:30前将汇总表及印证材料报区教育局复核,温江区教育局将根据“相对就近,划片指定、统筹协调”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
     7月4日-7月8日工作日,各镇(街办)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名单。 (三)7月14日—7月15工作日,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到原登记点领取《成都市温江区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并带上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按照通知书要求到指定中学、小学报名登记,由学校根据情况编入相应班级,并根据学籍管理条例办理正式学籍。
     四、关于在温就学收费标准 对符合本通告规定的条件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就学的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的子女,享受与正住户籍在我区学生相同的收费政策。 五、关于在温就学的学籍 各接收学校应建立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的学籍,其学籍管理按照现行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对完成学业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学生,应发给相应的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的子女在我区就学期间,在评优奖励、入团入队、课外活动方面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六、其他 (一)申请人如无有效劳动合同,可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各镇人民政府免费领取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编号的具有防伪标识的劳动合同,重新换签或新签。
   (二)已按我区有关政策办理《成都市温江区外来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并已在我区城区各公办初中、小学就学的外来务工农业劳动者子女,居住地未跨区域变更,原则上不再办理区内转学手续。
     (三)在我区小学毕业需升入初中的务工就业农业劳动者子女,需按本通告第二条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四)鉴于我区学位实际情况,原则上不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毕业年级就学。
   (五)《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子女中属于非农业劳动者的,于2011年6月6日-10日到居住地所在镇(街办)提供以下材料登记;各镇(街办)汇总后报送区教育局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1。
  持证人所持的《成都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2。持证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薄; 3。已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或持证人为法人代表的工商营业执照且已在我区连续纳税满一年的证明; 4。
  与《成都市居住证》所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实际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租房合同); 5。  持证人子女就学情况证明。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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