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办证的年限有什么规定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81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2014.3.27;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73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2024.3.27?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53年12月...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 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81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2014.3.27;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73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2024.3.27?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53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一长期。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例:某公民出生日期为1993年12月12日,居民身份证的签发日期为2004年3月27日,该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2004.3.27—2009.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依照本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在尚未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地方,或公民本人尚未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其所持有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废止时间将另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失效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现在开始办理都是第二代了,你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能在公安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换证,只需携带一代证、户口本和费用20元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不用另外照相,派出所设立的二代证办理点有照相设备,费用包在20元内。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