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原房主的户口没迁走怎么办?
期房这个名词,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我们国家是世界上位数不多允许卖期房的国家,由于期房价格相对便宜一些,对老百姓来说是很有诱惑的,但期房存在的风险不容忽视,比如:开发商跑路,一房二卖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发生,那么认定开发商违约应当体现在那几方面:
房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就是对房子的质量和面积确定下来了,但是实际交房后,有承重墙、墙面裂缝等情况,这实际上就是开发商违约。实践中,房屋的质量问题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普通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保修的责任 第二种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比如房屋主体出现问题,影响居住,这时候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要求赔偿损...全部
期房这个名词,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再熟悉不过了,我们国家是世界上位数不多允许卖期房的国家,由于期房价格相对便宜一些,对老百姓来说是很有诱惑的,但期房存在的风险不容忽视,比如:开发商跑路,一房二卖在现实生活中常有发生,那么认定开发商违约应当体现在那几方面:
房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就是对房子的质量和面积确定下来了,但是实际交房后,有承重墙、墙面裂缝等情况,这实际上就是开发商违约。实践中,房屋的质量问题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普通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保修的责任 第二种是严重的房屋质量问题,比如房屋主体出现问题,影响居住,这时候买房人可主张退房和要求赔偿损失。
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
逾期办不了房产证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对逾期后果承担责任,逾期办证超过一定期限的,买房人可以选择退房,有违约金的,按照实际损失来主张。实践中的一定期限是指约定交房日到了以后,给开发商送达了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可以选择退房。
开放商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买房人已付的房款及产生的活期利息,约定有违约金的,应当一并赔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宣传的房子与实际交付的差距较大
现实中,有的开发商销售房子的时候地理位置、基本价格、户型等核心问题与实际不符合,这种虚假宣传,实际上是开发商违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