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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会离婚吗

我同我老公,分居两年了,没有感情了,我要离婚,法院起诉,会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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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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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可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律规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依据这个理由提出离婚诉讼,应注意两个问题:其一双方分居的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 而不是因为外出务工等客观原因;其二分居的时间应该达到二年。  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为由提出离婚的,应该提出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
  否则除了被告自认该事实,原告提供不出证据法院对该事实就不予认定。原告可以提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物证等证据证明在二年内自己的确没有和对方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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