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异地分支机构 广东省?
1。 分行筹建。 (1)许可的事权划分。 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中资商业银行筹建分行的申请,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依法监管该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活动。其中城市商业银行省内或跨省设立异地分行的,在递交申请前应与所在地银监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沟通。 分局根据银监局的要求对拟在本地筹建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出具属地监管意见;依法监管该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活动。 (2)申请许可的条件。 申请筹建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的申请人为该行总行。 ——申请筹建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审慎性监管条件: ①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②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③ 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全部
1。 分行筹建。 (1)许可的事权划分。 银监局受理并初步审查中资商业银行筹建分行的申请,报银监会审查并决定;依法监管该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活动。其中城市商业银行省内或跨省设立异地分行的,在递交申请前应与所在地银监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管沟通。
分局根据银监局的要求对拟在本地筹建中资商业银行分行出具属地监管意见;依法监管该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筹建活动。 (2)申请许可的条件。 申请筹建中资商业银行分行的申请人为该行总行。 ——申请筹建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审慎性监管条件: ①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 ②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③ 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 ④ 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贷款)比率、盈利能力等重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⑤ 具有拨付营运资金的能力:拨付营运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超过申请人资本净额的60%; ⑥ 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⑦ 风险评级结果较好; ⑧ 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辖内城市商业银行申请筹建省内分行应当具备以下审慎性监管条件: ① 监管评级应当在二级以上。但城市商业银行在省内实行联合重组后,其监管评级达到三级的,可以在省内尚未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城市设立异地分行; ② 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和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机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独立运作、分工明确、有效制衡,监事会发挥监督作用。
董事会下设独立的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明确的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 ③ 已经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执行状况良好,建立起对管理人员正向激励、考核、监督机制,近2年来未发生大案要案,同时已经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控制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开披露信息; ④ 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有与发展业务相适应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⑤ 开业3年以上,资产总额不少于150亿元人民币;。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