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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和继父结婚之后,母亲用个人财产购买的一套房子,继父有一个女儿,继父的女儿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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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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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继承法规定的有继承权的继子女是指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你继父的女儿是否能继承你母亲的财产,要看她有没有与你母亲形成扶养关系。如果有的话,她就享有和你一样的继承权,如果没有的话就不能继承。
  如果你母亲和继父对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那么需要先认定这套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以及两个婚姻法解释来认定。并不是婚后买的东西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您所说的您母亲的“个人财产”也未必是法律上的“个人财产”。
  法律上的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与我们平时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具体认定一下。假如这套房子是共同财产,并且你母亲先于继父去世,应该将这套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在你母亲和继父之间分割,分割后属于你母亲的那部分再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
    此时,如果继父的女儿与你母亲有扶养关系,那么你母亲这部分财产就由你继父(配偶),你(亲生子女),你继父的女儿(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三人再来分割。如果他们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你母亲这部分财产由你继父和你来继承。
  假如这套房子是你母亲个人财产,而且你继父女儿与你母亲形成扶养关系,则这套房子由你、你继父、继父女儿三人共同继承。  如果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则由你和你继父二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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