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是佛山高明的在哪里登记结婚
事项: 国内公民婚姻登记 行政相对人办理条件或资格:1、结婚登记(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离婚登记(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补领婚姻登记证(1)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2)当事人遗失或损...全部
事项: 国内公民婚姻登记 行政相对人办理条件或资格:1、结婚登记(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离婚登记(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补领婚姻登记证(1)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2)当事人遗失或损毁婚姻登记证件。所需材料: 1、结婚登记(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离婚登记(l)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3、补领婚姻登记证(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结婚登记(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离婚登记(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3、补领婚姻登记证(1)当事人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条件的,予以补发。
有权决定机关及法律文书: 各婚姻登记处;《结婚证》或《离婚证》。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收费依据、标准及缴费方式: 每对9元(计价格〔2001〕523号),请到指定银行缴费或用银联信用卡刷卡相关表格: 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请点击下载)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荷城街道户籍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咨询电话:88988193地址:荷城街道泰华路318号荷城街道办事处大院 杨和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88801838地址:杨和镇和丽路镇府大院 明城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88831226地址:明城镇明七路388号镇府大院 更合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88841238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大院内 高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88823630地址:荷城街道竹园路19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