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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概》一书有何特色?

《艺概》一有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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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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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艺概》,作者刘熙载(1813〜1881年),字伯简,号融斋,晚号寤崖子。江苏兴化人。道光二 十四年(1844年)进士。曾官广东提学使,主讲上海龙门书院。于经学、音韵学、算学有较深入 的研究,旁及文艺,被称为“东方黑格尔”。
   《艺概》是作者平时论文谈艺的汇编,成书于晚年。  全书共6卷,分为《文概》、《诗概》、《赋 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分别论述文、诗、赋、词、书法及八股文等的体制流变、性质 特征、表现技巧和评论重要作家作品等。
  作者自谓谈艺“好言其概”(《自叙》),故以“概”名书。 “概”的含义是,得其大意,言其概要,以简驭繁,“举少以概乎多”,使人明其指要,触类旁通。  这 是刘氏谈艺的宗旨和方法,也是《艺概》一书的特色之所在。
   《艺概》论文既注重文学本身的特点、艺术规律,同时又强调作品与人品、文学与现实的联 系。刘熙载认为文学是“心学”,是作家情志即“我”与“物”相摩相荡的产物。所以论文艺贵真 斥伪,肯定有个性、有独创精神的作家作品,反对因袭模拟、夸世媚俗的作风。
    他注意到文学创 作存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按实肖象”,或“凭虚构象”。并重视艺术形象的虚构,认为“能构 象,象乃生生不穷矣”。所以对浪漫派作家往往能有较深刻的认识。如说庄子的文章“意出尘 外,怪生笔端”,乃是“寓真于诞,寓实于玄”;李白的诗“言在口头,想出天外”,其实与杜甫“同一 志在经世”。
      他运用辩证方法总结艺术规律,指出:“文之为物,必有对也,然对必有主是对者 矣。”(《经义》)又说“物一无文”,但“更当知物无一则无文。盖一乃文之真宰,必有一在其中, 斯能用夫不一者也”(《文概》)。
  《艺概》对物我、情景、义法种种关系的论述,就着重揭示了它们是如何辩证统一的,突出了我、情、义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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