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人,洗衣、做饭,还有其它锁碎家庭事务,谁更有义务?
夫妻是个共同体,家务事并不能说谁谁有义务或是就是规定就是谁做。夫妻之间应该互相休谅,两人如果都有空也可以一起来做,这样更能增加夫妻之间的感情,如果一方比较忙的话,另一方就应主动去做,不必介意今天我做多了或是你做多的,既然相爱才走到一起,这本身就是一种缘份,又何必太在意家务事应该谁去做呢?
这怎么比较阿??我觉得谁比较方便就谁来做,都懒的话可以请钟点工,不可能制定规则谁谁必须作
这并不能简单讲谁更有义务而是应该民主来看,谁有多点的时间和空闲就多做点,不应该用义务来讲生活本来就是一起生活的群体中的所有人共同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