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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户口迁入申请是否需先办迁出方的无违法证明,户籍证明,计生证明,待业证明和迁入方村委的申请证明?

我对象是山东泰安的我是青岛的,结婚后打算把她户口迁过来,我们带着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村委会开的申请迁入证明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准迁证,派出所要求先出具女方的户籍证明,计生证明(需盖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和村委会公章),无违法犯罪证明(派出所和村委会章),待业证明(村委会和劳动局章),和男方村委会出具迁入申请,请问是否需要这么麻烦?另外在女方籍办理待业证明时因为是农业户口,劳动局和当地政府不予盖章,只有女方村委公章,男方籍派出所不予办理准迁证,请问我们该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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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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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男方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向局领导反映,因为农业户口是不需要待业证明的,相信他们会给你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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