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面临的问题有哪些?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面临的问题
1、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缺乏政府财政支持。
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财政责任主体缺位。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 具体实施:中央政府主要负担由中央各部门兴办的教育机构的拨款,同时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给予一定的资助;地方财政主要负担各级地方政府举办的教育机构的预算内拨款。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二元化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是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核心制度因素。 同时,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农村交纳的教育附加费并没有根据农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转移,城市政府从财政中划出的经费专供辖区内拥有户籍的...全部
新生代农民工子女教育面临的问题
1、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缺乏政府财政支持。
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造成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财政责任主体缺位。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以地方财政拨款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
具体实施:中央政府主要负担由中央各部门兴办的教育机构的拨款,同时对落后地区的教育发展给予一定的资助;地方财政主要负担各级地方政府举办的教育机构的预算内拨款。这种“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二元化义务教育财政管理体制是造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核心制度因素。
同时,由于农民工子女在农村交纳的教育附加费并没有根据农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转移,城市政府从财政中划出的经费专供辖区内拥有户籍的市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之用,并不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子女。这就造成教育财政责任主体缺位的问题。
2、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
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入学的政策变迁过程中,配套法律政策不完善。首先是相关政策在国家法律层面始终存在空白,政策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颁布,法律位阶不高,其约束效力有限。
1998年3月,原国家教委初步确立了“两为主”(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解决思路。最主要的立法是2006年的《义务教育法》,该法本应清晰、明确地将“两为主”的政策表述清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加以肯定,但实际却语焉不详。
而且该法中缺少罚则,没有规定“流入地政府拒绝”和“流入地公立学校”不接收进城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罚措施。地方配套政策缺乏操作性,在落实中存在很多问题,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3、公立学校入学难,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学质量差。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任务主要由民办学校承担,流动儿童的入学需求,与流入地学校利益之间是有冲突的,由政府全额拨款的非盈利性公办学校,其自身没有额外的经费,承担流动儿童的就学成本,一些中小学校拒绝接收非本区域户籍的生源,导致许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进入公办学校。
既然公立学校不能完全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大批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便应运而生。自从国家统一取消义务阶段借读费的规定出台后,许多学校办学经费紧张了,教育资源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民办学校存在诸多不足,严重阻碍其发展。
大多数农民工子弟学校存在很多问题,如办学条件差、管理水平低、教学质量低下等。
4、家庭生活质量的差异,导致产生厌学心理。
很多农民工子女以前在老家上学,由于当地教学条件较差,学习基础较差,初进入城市学校,容易跟不上学习进度。
并且,由于地区差异,他们的各种生活习惯和生活水平、见识等都与城里的孩子有很大差异,容易产生自卑和厌学心理。读书改变命运、知识成就未来的口号并不能消除许多民工子女的迷茫,父母忙于生计,对孩子疏于教育。
家庭收入水平与城市孩子生活在一起被放大了差距,这让不少农村孩子情绪低落、自卑,导致学习成绩很不理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