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纳税入户需要什么材料?
1、《入户申请表》、个人声明书。
2、申请企业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3、、市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4、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企业自提交入户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最近12个自然月的纳税完税证明(含国税、地税的所有税种)。
纳税入户企业属我市总部企业的,提供市政府颁发的《总部企业认定证书》;没有证书的,提供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总部企业认定名单的文件。
5、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
6、申请人在中山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全部
1、《入户申请表》、个人声明书。
2、申请企业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3、、市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
4、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企业自提交入户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最近12个自然月的纳税完税证明(含国税、地税的所有税种)。
纳税入户企业属我市总部企业的,提供市政府颁发的《总部企业认定证书》;没有证书的,提供中山市发展总部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总部企业认定名单的文件。
5、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
6、申请人在中山的自有产权住房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
若入集体户的,应提交拟入集体户户主首页和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含收养)、父母在我市无房产证明。
若申请亲友搭户的,提供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含收养)、夫妻双方父母在我市无房产证明;被搭户所属房产所有人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同意书、产权证明,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应亲临公安机关现场签名确认。
7、多股东(权益人)同意证明:投资企业有多名股东(权益共有人)的,其他股东(权益共有人)原则上应亲临公安机关现场签订同意声明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