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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是多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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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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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如下: (1)独生子女(含收养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也未再收养的 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2)独生子女(含收养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也未再收 养的夫妻,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 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家庭收入核算时,计划生 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不计入扶助对象的家庭收入;计划生育家庭 特别扶助金不冲抵其他方面的优惠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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