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孩子要符合啥子条件
领养 又称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 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子女来 抚养旧国领养了传宗接代祭祀祖先 养儿防老新国也允许领养子女其目抚养和教 育下代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虽由血缘关系而 产生双方自愿原则经合法成立应视 血亲关系受法律保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 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与亲父母子女相 同双方均得虐待和遗弃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权 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终结 条件要求十分严格又复杂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12月29日通过《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未成年人收养问题主要作了下列规定: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未成年人抚养、成长遵循平等...全部
领养 又称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 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子女来 抚养旧国领养了传宗接代祭祀祖先 养儿防老新国也允许领养子女其目抚养和教 育下代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虽由血缘关系而 产生双方自愿原则经合法成立应视 血亲关系受法律保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 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权利和义务与亲父母子女相 同双方均得虐待和遗弃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权 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成立而终结 条件要求十分严格又复杂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12月29日通过《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对未成年人收养问题主要作了下列规定: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未成年人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并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四条 下列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被收养 ()丧失父母孤儿; (二)查找生父母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作送养人: ()孤儿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生父母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 年满三十五周岁无子女公民收养三代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满十四周岁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还受收养人无子女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及收养名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上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方明或者查找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上未成年人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父母均具备完全民事行能力该未成年人监护人得其送养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能除外 第十三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须征得有抚养义务人同意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送养、监护人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应当依照《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变更监护人 第十四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生父母同意收养继子女并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六条和被收养人满十四周岁限制第十五条 收养查找生父母弃婴和儿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孤儿应当向民部门登记 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子女由生父母亲属、朋友抚养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关系适用收养关系 第十七条 配偶方死亡另方送养未成年子女死亡方父母有优先抚养权利 第十八条 送养人得送养子女理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再生育子女 第十九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第二十条 外国人依照本法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提供收养人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指定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其人应当尊重其意愿得泄露 第二十五条 收养人被收养人成年前得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上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能达成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应当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关系经公证证明应当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证明 第二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权利义务关系否恢复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经养父母抚养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养父母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生活费和教育费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婴儿由公安部门处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看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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