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结婚证可以取消吗?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这低频结婚证显然是违反规定的,无效的。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双方属于自愿结婚的,可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不想补办手续的则适用《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全部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这低频结婚证显然是违反规定的,无效的。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双方属于自愿结婚的,可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不想补办手续的则适用《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
另外,你说的空虚“负责人”是有法律责任的。
根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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