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2019-02-26 19:08:00
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当地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账户。 账户清算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注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注销的几种原因: 1、死亡注销前置要件:提供死亡证明。 (1)死亡人员注销时需将所有医疗费用结清。 (2)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展开]
因各种原因需要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当地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账户。 账户清算后,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注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同时终止。 注销的几种原因: 1、死亡注销前置要件:提供死亡证明。
(1)死亡人员注销时需将所有医疗费用结清。 (2)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3)收回死亡人员《医疗保险证》、注销个人帐户。
2、解除合同注销前置要件:提供解除合同人员有关证明 (1)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被解除合同人员有关证明和本人《医疗保险证》。
3、调离本市注销前置要件:提供调离本市手续 (1)单位填写《医疗保险退保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调离本市手续和本人《医疗保险证》。
注:以上三种不同情况的注销,均须提供本人《医疗保险证》。 个人帐户处理: 参保人员因死亡、解除合同、调离本市注销,个人帐户有结余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重新参保后加入新帐户 解除合同人员注销后的帐户余额在重新参保时可加入新帐户,继续使用。
2、死亡,注销后帐户余额可转入继承人医疗帐户或退还非参保继承人。 3、调离本地注销,将帐户余额转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划入个人医疗帐户或划入直系亲属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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