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
2018-10-11 14:51:29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一般在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办理异地就医。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在当地医保局办...[展开]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一般在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可办理异地就医。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在当地医保局办事大厅医疗服务窗口领取异地就医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本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几所不同级别的定点医院(只限公立医院,出具票据必须为微机打印票据的医院,一般为两到三所),作为就诊医疗机构,须经当地医保部门加以认定、盖章。
携带盖章后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和异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复印件(暂住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到市(区)医保局审批备案。 如病情需要,须转往其他医院治疗的,所就医定点需出具转院治疗证明。
每次核销费用时,住院费用需提供住院全部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出院证、正规住院医疗费用收据及异地居住申请审批单复印件;门诊费用(限离休和指定慢性病人员)需提供门诊结算收据、复式处方底联及异地居住申请表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予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