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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7 12:00:42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期限是如何 规定的?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鉴定费由谁支 付?
劳动者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 工伤(含职业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含复查鉴 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含复查鉴定);(2)因病致残 或非因工致残的伤残等级评定;(3)旧伤复发确认;(4)...[展开]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期限是如何 规定的?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鉴定费由谁支 付?
劳动者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 工伤(含职业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含复查鉴 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含复查鉴定);(2)因病致残 或非因工致残的伤残等级评定;(3)旧伤复发确认;(4)工伤、因病 致残或非因工致残医疗终结日期的确认;(5)工伤医疗终结期延 长的确认;(6)停工留薪期的确认;(7)工伤职工安装、维修或更换 康复器具的确认。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关于申请期限全国没有 统一的规定。以深圳市为例,《深圳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规 定,(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 日内提出申请;(2)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 认定后30日内提出申请;(3)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 发生后治疗终结目提出。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参保工伤职工的鉴定费,由工伤 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未参保工伤职工的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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