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关系人民
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国十分重视。 1993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产品质量法》,规定了合
同责任和产品责任。《侵权责任法》产品责任一章是在《产品质 量法》的基础上对产品责任进行了完善,通过明确产品责任,促 进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等改善和加强产品质量
管理,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产品的安全性能,以维护人民群众的 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侵权责任法》所说的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存在缺陷发生侵
权,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销售者等所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而 不是指合同中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民事责任。这里的缺陷,不 是指一般的产品瑕疵,而是指产品质量之不好达到了危害人民
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程度。
例如,汽车制动有缺陷,致使刹车不 灵,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身、财产或者精神损害,对此生产者、 销售者等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汽车空调不制冷,为产品有瑕疵,
对此生产者、销售者等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产品责任一章共7条,对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及
第三人等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侵权责任,被侵权人的索 赔途径,先行赔偿人的追偿权,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 安全,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
险等侵权责任,对已投入流通后发现缺陷产品的警示、召回等补 救措施及侵权责任,故意生产、销售缺陷产品的惩罚性赔偿等问 题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