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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手持公证有效的遗嘱?

若手持公证有效的遗嘱,是否就能直接到房管局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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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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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手续,直接去过户。

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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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继承,不论是何种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就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房产局在办理遗嘱中房屋过户时,需要公证机构的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
  继承人若要办理遗产的过户手续,可以有两种途径:公证和诉讼。   关于继承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屋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 的规定,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嘱公证书” ,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可见,即便是公证遗嘱,也要办理二次公证,就是继承公证。  如果采取诉讼途径,继承人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确权之诉。如果法院判决确认其对该房产享有继承权, 继承人就可凭法院的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后续。
   但是公证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继承人也可以不经公证直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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