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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凭遗嘱进行房产过户吗?

父亲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生前二人立下遗嘱,死后给我,我还有个妹妹。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几个条件的话,父母死后,我能凭遗嘱进行房产过户吗?

全部回答

2013-10-02

0 0

  ··继承法规定,可以凭遗嘱继承遗产。 但,前提是遗嘱合法。 合法遗嘱,首先是经过公证的,如果其他继承人没有异议,可以直接去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如果有异议,可以经过法院解决,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定公证遗嘱合法有效。
   其他形式的遗嘱,如:见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音像遗嘱、口头遗嘱等等,如果进行遗嘱继承,需要法院认定遗嘱有效才行;特别是有争议的,需要经过法院解决争议,确认继承权后办理继承。

2013-10-08

578 0

遗嘱继承,肯定可以啊。

2013-10-08

578 0

现在的情

2013-10-07

578 0

在的情况是

2013-10-07

592 0

可以去房管局办手续,按它们要求提供材料,如果你妹妹有异议,可诉讼。诉讼费,是按正常标准收取,最高一档是2.5%

2013-10-02

607 0

遗嘱继承,只要所订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继承权凭此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没有任何障碍。 如果在有继承权的人中,其中有的放弃继承,则需要办理遗产放弃公证。你的这种情况,不需要。如果,你的妹妹对你继承遗产提出异议,则其需要提供诉讼解决。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都是房产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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